SP(仅限移动网信息服务)
来源:优佳盛
发布时间:2020-05-27
浏览次数:60
SP经营许可证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SP许可证》我司提供:
1、技术方案(审批所需的所有技术方案、运营计划、发展报告、管理措施等);
2、资料编修,撰写(企业股权结构图、公司概括、各类承诺书、相关证明文函等);
3、审批运作(无须排队,让企业立即进入审核环节,快速通过审批)。
SP经营许可证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
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语音信息服务(声讯服务)或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
信息服务的类型主要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信息服务业务面向的用户可以是固定通信网络用户、移动通信网络用户、因特网用户或其他数据传送网络的用户。
√ 申请从事移动短信网址业务、申请在移动信息服务业务中开展移动广告或手机广告业务的,均不属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的服务项目。
√ 从事有关流媒体业务或视频点播服务的,应先取得广电部门颁发的视听节目经营许可证。
√ 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开展相关服务的网站域名、商标、品牌应为经营者或其股东所有,相关服务器必须设置在批准的业务覆盖范围内。
办理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SP经营许可证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看原件)+彩色扫描
√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彩色扫描;
√ 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彩色扫描;
√详细完整的股权结构图(法人需签字以及盖公章)+彩色扫描;
√ 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新版)+彩色扫描
√ 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彩色扫描;
√ 已经成立分公司的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彩色扫描;
√房产证(只需复印件盖章)、房屋租赁协议(报备)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盖章)有去国土资源局报备+彩色扫描;
√不少于3人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局或税局公章,+彩色扫描真实性声明条款(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彩色扫描;
√不少于3人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局或税局公章,+彩色扫描真实性声明条款(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彩色扫描;
√ 一年内新设立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 设立一年以上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一年内)审计报告原件;
√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
√ 公司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10个以上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 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提交材料时携带,核验后当场退还);
√ 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
√ 主机托管单位名称及其电信许可证编号
√ 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
√ 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司网站域名证书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经营承诺书+扫描;
√保证书模板 +扫描。